公民版東發條例的必要性

星期三, 1月 26, 2011

■姚欣進

近日,立法院這一會期即將結束之際,部份立委突然發動急速審議國、民兩黨版的花東地區之東發條例草案。此提議,立即引起長期關切花東地區環保與民眾福祉的各方進步團體的強烈抗議。後來雖未進行審議,但即使這一會期不審議此條例,下一會期恐怕也會被列為優先審議的法案,而且極有可能會通過主流勢力所規劃的東發條例草案藍圖。

主流版的東發條例絕非是孤立事件,而是代表著台灣資本主義整體發展取向的重要轉折:台灣市場經濟的既得利益者必須立即、全方位地來掌控各方資源(從土地到人力),然後來全方位地、急速轉型發展壟斷式的經濟。

從去年開始,立法院就陸續通過巧取豪奪土地資源的法案,針對工業資本土地需求的「產業創新條例」(99年5月12日施行)、針對農業、休閒產業、房地產資本之土地需求的「農村再生條例」(99年8月4日施行)、針對文創產業資本之空間需求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修正案」(下會期審議),還有博奕業者之營利需求的離島建設條例(下會期審議)等等,都是如此。主流勢力對於資本利潤擴大是如此的飢渴、急迫,其快、狠、準地攫取台灣各方土地資源已到了令人心寒的地步。

我們不能不感慨的指出,在這資本利潤的現實宰制下,目前進步力量的任何非主流的訴求,尤其是要抵擋土地財團化的訴求,在現實裡幾乎是不可能擋住主流版,因為這些進步訴求恰恰是要從主流勢力即將到口的肥肉奪去,主流勢力怎會同意?

因此,以當下的因應策略來看,我們都應有務實認識:若進步力量要提出連署書表達共同的訴求,其重點不在於是否能擋下這主流版、扭轉這程序不正義,而是借力使力、迂迴來發展當地公民群眾未來更深層的自我培力。即,透過提出我們的消極阻擋與正面、整體主張(如公民版的東發條例),來讓輿論、進步公民群眾開始知道,花東地區還有另一條選擇的道路、還有一條有待我們全體公民們來參與討論、共同創造的新天地。

這目標當然不是短期可實現,但這絕非我們不重視這次短期抗爭的重要性,或太不務實。恰恰相反。

既然目前任何非主流的訴求都不可能合乎主流勢力的利益所在,都會被無情地排斥。所以,唯有將這次短期因應的抗爭聯繫到中、長期運動目標上,我們的運動能量才能真正的積累。這恐怕才是真正的務實、務本之道!這也是為何我們應立即討論、研擬與宣導公民版東發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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