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效益與生活價值

星期一, 8月 02, 2010

姚欣進(社會評論者)

這幾日有兩則新聞,或許標誌了我們已到了重新思考台灣經濟未來走向的關鍵點上。

其一,台塑石化六輕煉油廠今日發生火災,而且是短短半個月之內的第二次大火,不僅附近居民驚恐,而且由於是石化工廠大火,也影響當地環境、空氣等基本生活品質。其二,今日報載,幾年前強烈抗議政府農業政策傷害農民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如今已成功轉型為自耕農,專門栽培有機白米,並在北市鬧區創設全台有機農業自耕農的農產品交集市場,提供有認證農產品的通路銷售管道。

第一則新聞,反映了我們必須全面檢討是否還要鼓勵、開放石化業在狹小人稠的台灣土地上繼續發展,讓其不斷地特區方式來擴廠、建廠,甚至填海造地也在所不惜?事實上, 在評估經濟效益時,我們必須嚴格區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是不同的。前者乃是技術面的成本投入與產出的效能比例,牽涉到運作上的效率、資源效益等。但社會效益,卻往往是反映了特定的價值觀;即,在不同的價值觀下,社會效益的評估也會不同。而且,社會效益是看長期、整體性的結果,而經濟效益卻只計算投入與產出的差異。

簡單的說,有許多經濟活動表面上、短期裡、或在可計算的成本中,它是有經濟效益的,但卻必須付出許多社會整體更昂貴的成本,而這些成本往往是不列入計算的。石化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鉅大差異,就是一個例證。石化業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結果,往往是不可逆轉的,即再也恢復不了未被破壞之前的生態,即使它有經濟產值,但這對社會效益長遠來說,卻是往往是負值的。

今日這則新聞,已告訴我們,今後台灣產業政策的擬定,恐怕已不能再沿用過去極狹隘的經濟指標來評估,我們必須開始從社會價值、社會總體效益的角度來思考我們社會所需要的經濟活動應是什麼?一個理想的經濟產業,應是既能帶來經濟收益,又能落實有意義的價值生活。經濟乃是服務於理想社會生活的手段,而非反其道而行。

以此來看,則楊儒門所代表的有機農業、自主經營、產銷合一、甚至是合作社的運作方式,所反映的就是一種新的生活態度、新的社會價值。

一方面,這是將以霸佔通路而獲利的商業活動排除轉型,代之以生產者針對都市消費者所需來生產銷售。另一方面,消費者之所以願意付出更高昂代價去購買有機農產品,反映了消費者新的價值偏好,即無污染環境所孕育的食物。

這種消費價值、這種新型的產銷合一,就已是另一種生活型態的落實。我們可以看到,當前台灣其實已有這類新經濟運作模式在點點滴滴的萌芽發展,

它難道不是一個新時代曙光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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