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逃漏稅才能救受虐兒

星期一, 4月 26, 2010

文/潘欣榮

監察院前日公佈的糾正名單有兩項值得關注:其一是糾正財政部、法務部追討欠稅不力,使欠稅大戶可輕易脫產,到去年底止還在5年徵收期內的總欠稅金額為3千1百億元,占近5年已徵得稅收的4%。其次是糾正台東、南投等5縣市政府未重視社工人力,導致每位社工平均要照顧上百位個案。這兩則糾正案,看似平行無交集,但事實上,社工人力欠缺的主因,正是政府稅收不足。

根據內政部表示:伴隨著家庭面臨失業或經濟壓力等危機,家庭暴力發生的可能性也隨之升高。民國94年以來,全國兒童及少年受虐人數從94年的9,990人,4年後攀升至1萬3,088人,平均每40分鐘就有1名孩子受虐。

但是,社工人數卻未與受虐兒數量同步成長,根據內政部95年統計:全台各地方政府社工人力尚不足805名,但直到97年才增聘190名家暴防治社工。但這種要五毛、給一塊的現象至馬政府仍未解決。

要解燃眉之急就應修法追欠稅,來補足地方最迫切的社福、醫療、教育系統。舉例來說,目前政府僱用一名家暴社工每年需53萬元,若將追討到的3千1百億元欠稅用於聘僱社工,將可拯救多少水深火熱的孩童、婦女?

若我們期盼台灣有更多的社工來照顧受虐家庭,就得要求政府、推動進步稅改、抓出漏稅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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