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媒體的文化角色

星期三, 4月 14, 2010

姚欣進

「抗爭媒體」,指的是:這媒體自我定位為抗爭性質的媒體,或認同於一般抗爭運動的基本方向與其價值觀,從而在這立場上進行媒體報導、評論。廣義來說,抗爭媒體乃是整體抗爭運動中的一環,雖有其獨立性,但在整體運動發展裡,它也是抗爭力量之一。這抗爭媒體本身的素質與成果,在在影響抗爭運動自身的發展。

抗爭媒體有著三重角色,因為作為一個獨立領域的抗爭媒體,它剛好處於兩大活動領域之間而且對其它兩者都有重疊之處。從運動與抗爭媒體的角度來看,整體社會共有三大活動領域。即, (一)抗爭運動領域,這包括了直接抗爭的抗爭群眾、社運團體;(二)非抗爭領域中的其他民眾、主流社會;與(三)抗爭媒體。

表面上,抗爭媒體是介於一般社會與抗爭運動之間,因此,抗爭媒體僅只是抗爭運動與社會之間的資訊傳遞、溝通的管道、橋樑而已。但若抗爭媒體僅限於此,則抗爭媒體就與非抗爭性質的主流媒體沒有兩樣,只是到抗爭現場去採訪報導給一般主流社會而已。

抗爭媒體與非抗爭媒體的根本性差別,在於:它一開始就深深地介入於運動實踐之中,不僅深切同情(乃至於認同)運動目標,而且能深入了解抗爭者的心懷意念、熟悉抗爭運作方式等等。所以,抗爭媒體對抗爭運動的報導,就不可能僅止於資訊層面的報導而已,而是在深度詮釋的了解下,來重述抗爭者的故事。在相當程度上,抗爭媒體所呈現的,其實也是這些媒體者自己認同、甚至參與過的故事。

另一方面,抗爭媒體卻絕非是抗爭運動的文宣部。抗爭媒體有其自己獨立作業、自主判斷的論述,而非直接發佈抗爭傳單、進行運動宣傳的團體。若是如此,則抗爭媒體就毫無媒體的角色可言,而僅是抗爭宣傳了。也正因抗爭媒體有其獨立、專業性的媒體運作,它才能扮演好非常獨特的橋樑角色:將抗爭運動的意義、價值與故事,以真誠而動人的方式來傳遞給主流社會、非利益當事人的一般群眾。

總結來說,抗爭媒體的角色,對於抗爭運動的理念與意義有其社會宣導的客觀功能;但這
宣導,卻是透過抗爭媒體與運動實踐者的深度對話、詮釋、反思後的論述結果。

正是因為抗爭媒體結合了運動參與經驗與獨立反思的雙重角色,兼具了運動詮釋與反思報導給外界了解的雙重功能,所以抗爭媒體乃是抗爭運動中,最具獨創性與發展性的文化實踐活動之一。

上述所抽象定義的抗爭媒體,是否有實例呢?以筆者個人經驗來說,網絡媒體的苦勞網與平面媒體的立報,都是非常有正面意義的抗爭媒體,謹於此,附筆表達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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