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 政府許青年一個惡化的就業環境

星期二, 5月 01, 2007


李奎方
 
調高基本工資政策,近來上演「基本工資只談月薪,不包括時薪 」的變奏曲。正在速食店炸薯條的工讀生、忙著寄履歷表的社會新鮮人也許無法預料到,新的政策一旦上路,當個計時工,就不再是學生時期的過渡性工作,反倒是青年就業市場的常態了。
 
差別待遇 青年擺脫不了的惡夢
 
勞委會最初號稱,基本工資調整是為了造福低工資的勞動族群。緊接著, 又宣布「時薪」與基本月薪脫鉤,親手打造了基本工資的雙軌制。諷刺的是,當前領取基本工資的勞動者(15,840元),許多是部分工時的工作者。其中,靠 領時薪過活的工人就高達了7成5 。從這裡就可看出,勞委會的大禮,欺騙性質大於實質意義。
 
進一步來看,學生打工族為部分工時的人力大宗。[1]而據勞委會針對全台大學生打工勞動調查的資料,有將近 8成的回答表示,雇主給薪主要採取時薪制。一般來說,按小時領薪的打工青年,平均每個月工作18.7天(全職勞工22 ~23天)或者每月工時達122.6小時(全職勞工法定工時164 小時),普遍只換得10,915元,比起領取日薪、月薪的工讀薪資,短少了3~4 千元。可見青年學子因「時薪制」所遭受的剝削程度最為嚴重。[2]同工不同酬(性質相似的勞務,雇主寧願選擇付時薪,也不願給付月薪),青年勞工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元兇。
 
從這點可見, 勞委會嘴上說每小時工資從66元調至95元,就算照顧到打工群。實際上,政府卻把月薪、時薪分軌,列為調薪前提,造就月薪與時薪的起算標準不一 ,藉此就地合法化雇主制訂差別待遇的薪資制度。
 
事實上, 這種薪資多軌制所引發的差別待遇,反而加劇惡化青年的就業環境。從2000年開始,官方定義的青年(15~29 歲)失業率,由5%飆升到7~8%。近年來,失業率微降,取而代之的是派遣、外包、部分工時等非正式僱用型態。此類不穩定雇用模式,搭配著時薪制,成為老闆壓榨勞力的最愛。據勞委會 95公布的青年就業統計,15~19歲的青年,第一次找工作時,每 10個人當中,就有8個人要領取工資低於2萬元的待遇。 20~24歲,也有超過一半的人薪資不滿2萬元。
 
顯然地,就算政府真的調高每小時工資,仍不足以緩解時薪制的殺傷力-包括同工不同酬(剝奪假日給薪、年資、休假、升遷等正職員工的權益)、雇主可隨意解除 僱用的威脅。而缺乏工作經驗的社會新鮮人,首當其衝淪為待宰的廉價勞力 。因此,我們必須要問:政府特意在選舉時刻大談提高基本「月」薪,但是針對雇主排擠青年勞工適用正職的惡行,政府官員又有何高策?
 
調高基本工資與保障青年穩定就業需同步要求
 
這種歧視青年勞工的勞動政策,不僅發生在台灣。2006 年2月,法國政府打算針對青年首度就業制定CPE法案,藉此賦予雇主長達二年的試用期以及隨時解雇的權限。此舉引發抗議學運與罷工風潮,險些釀成總理下台的政治危機,最終阻止了惡法通過。從校園到職場,法國青年與工人攜手捍衛了「要一份穩定工作」的權利。
 
今年五一前夕,勞工團體、青年團體分頭上街抗議,目標都是爭取合理的基本工資。對照法國學生與工人走向聯合鬥爭行動的經驗,證明兩者本屬於命運共同體。反觀台灣工人的鬥爭策略,仍不及非正式勞動延燒的攻勢。
 
台灣原本的工會組織率低落,受到非正式僱用導致工人流動頻繁所致,組織工會的難度更高。以往單一工廠/企業的工人組成的工會,也因資方大批以非正式僱用 取代正職,陷入會員數銳減的困境,最終削弱了勞資鬥爭的實力。另一方面,對於從事非正式勞動的工作者,尤其是甫踏進職場的青年工人,因為缺乏組織,往往被 摒除在勞動保障的大門外。
 
為了捍衛青年的工作權益、鞏固既有的勞動成果,我們要求各項工資制度的計算方式至少與基本工資一致,這是無庸置疑的。要避免青年勞工淪為可拋棄式人力,我 們也需同步對政府提出下列要求:包括廢除試用期;無論採取何種雇用契約,勞工從事相同職務,雇主不得採取差別待遇( 確保同工同酬);臨時性人力(工讀、派遣、人力外包等)連續工作達一年以上,應調整為正職僱員。
 
然而,我們也要現實地估量到,要達到上述目標,工人的組織策略必得突破正式/非正式勞動的藩籬。工會成員們眼前的任務,是爭取非正式勞工(外包工、派遣 工、計時工等)加入工會,以實際行動來爭取所有工人的穩定就業。同時,青年勞動者透過自我組織,跨越在學、在業的身份,要求勞動條件一體適用。正如國際工 人鬥爭經驗所證明,對抗官資聯手向工人發動的攻擊,再也沒有比擴大工人團結更實際的做法了。
 
 
 


[1]根據勞委會發佈的「93年部分工時調查」資料 ,部分工時以在學或準備升學者所占比率最高,占45.1%,其次為家庭主婦兼職者占23.8%。

[2]據勞委會「95年大學生打工狀況調查」,大學生打工 ,日薪制之每月平均收入14,697元、月薪制每月平均收入 16,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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