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化協會Q&A(問答集) 之二
一、公共協的公共化抗爭就是要解決民生困苦,那為何不以NGO的社會福利團體(以下簡稱「社福團體」)之民間服務來解決民生困苦?為何要堅持公共化抗爭路線來解決民生疾苦?
答:一、社福團體與政府資源若希望以社福團體之民間服務來解決普遍性質的民生疾苦,坦白說,是非常不符合現實的。簡單的說,脫離了政府資源的提供,台灣幾乎沒有一家社福團體可以自主存活,更別說是提供社福服務了。
台灣幾乎所有社會福利型NGO的經費來源,其最大的比例乃是向政府爭取服務案之收取勞務服務費(按服務案件量來計酬),其次就是社會捐獻,其三是政府補貼輔助(如舉辦某些公益服務專案之政府輔助),其四才是這些NGO團體的公益買賣收入。
據我們對社福界工作經驗的了解,一般說來,勞務報酬大約佔了百分之五十~七十(或更多);社會捐獻平均百分之二十多;政府的特定輔助約有百分十幾;最後許多中小NGO團體根本沒有自己公益企業的商業買賣,如某些大型團體的商品買賣收入,也僅約百分之十(而且往往低估成本)。以台灣幾個最會募款的社福團體,其社會捐獻的比例也不超過總收入的40%多。這客觀事實,難道還不足以說明NGO團體自己非常有限的力量嗎?
換言之,若非NGO團體自己扮演非常廉價勞工(以低於市場相同職位工作的薪資與工作付出),連賺取最大宗的收入(勞務服務之報酬),台灣NGO團體連自己存活都不行,還談什麼去提供社會福利資源給更窮困的民眾!
但,更重要的是,NGO團體之所以還會有服務報酬收入,正是由政府社會局的社福預算所發給。也就是說,本來是應由政府負起的社會福利照顧的責任,現在卻轉嫁由民間社福團體來實際承接,以自己專業、熱誠投入、自我壓榨的辛苦勞動(你問問看這些社工就會知道)來大幅降低人事成本方式,以擠壓出更多一點點的社會福利資源來照顧更窮困的人罷了。
分析到最後,其實我們今日看到的NGO社福團體之所以有能力提供社福,本質上不過是換一個手,還是由政府資源(社福經費預算)所撥付的啊。沒有政府資源來提供給社福團體,社福團體不僅無法提供窮困民眾服務,甚至連養自己都養不起啊!
二、社福團體的服務與社會總體政策寄望於社福團體的服務來解決民生疾苦的看法,更根本性的缺失是:社福團體的服務工作,基本上,都只是局部性、治標性、防堵性的社會工作,而非針對社會結構性、整體性、根本性的病徵來根治的。
例如,許多照顧貧窮家庭的社福團體(如針對兒童福利、單親家庭、貧困孩童教育等社福團體),他們所能提供的不外乎輔助教育費、午餐費、志工家教、照顧家中老弱人士等。這不僅是在量上,只能是杯水車薪式解決一小部分民眾的部分需求。即在嚴格的身分條件限制下,只能針對社會最弱勢者(如符合二級貧民以上的標準)來提供有限社福服務,而且這些社福,遠遠不能解決根本性、長遠性的問題。
例如,貧困孩童、貧困家庭真正需要的不僅僅是每週一次的志工大哥來家教、免費午餐,而是全部小孩的教育費免除、升學無壓力、12年國教、偏遠地區教育資源的重分配,如廣設偏遠地區的高中(讓偏遠地區小孩不必長途跋涉到城市來上學,有相同好的教育資源來學習等),有更開放、公平的教育學習機會等等。
換言之,不僅是最弱勢的貧困民眾需要社福,而且是一般中下階級以下的民眾都需要一般性的社會福利,包括了生態環境公共化、醫療健保公共化(台灣藥價黑箱作業與暴利一直是嚴重問題)、教育公共化、媒體公共化、大眾運輸公共化等。
這些基本、普遍性與根本性的公共利益,有哪一項不是當前至少高達七百萬人民眾(最低兩等分之家庭收入者,他們不是連日常生活開銷都入不敷出就是儲蓄率僅有7.13)所迫切需求? 但這些占總人口的30%貧困與次貧族群民眾的基本需求, 難道可以透過社福團體的服務工作來普遍滿足呢?
這些更根本性的公共化利益訴求之滿足,難道不是需要透過社運抗爭來落實為普遍性的社福政策才能做到嗎?若是如此,那這就正是公共化協會的努力方向!
所以要解決中下階層民眾之民生困苦,唯有透過總體性的社會福利政策,才能做到;也就是說,戰後北歐社會福利國家為代表的社會制度,才能解決民生困苦。因此,要批評公共協提出的社會基本需求公共化之抗爭道路是錯誤、是走不通的,那其他唯一的可能選項只有社會福利國家,而絕非以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的社會服務方向來解決。
但在全球資本主義體系裡,做為後進國、半邊陲國家的台灣,是幾乎不可能成為北歐式的社會福利國家(參見第三題的回答)。
二、社福團體的服務乃是民間自主的實踐,它擺脫了國家官僚操控與顢頇的行政效率,這種社福團體的社會服務,難道不是能更有效解決民生困苦嗎?為何公共協的公共化路線卻是要訴諸於國家機器呢?
答:公共協的公共化路線,雖然是以整體性的社會福利政策、整體性的政府體制來提供主要資源為目標,但公共協的公共化路線卻絕非是國家主義性質、絕非要以傳統的國家體制、官僚科層的運作來解決民生困苦。
公共協之所以標榜公共化而非公有化,乃是強調:我們不僅主張社會主要資源應是公有化,否則社會無從進行公共分享,而且我們尤其注重這公有資源的實際運作過程是否能公共化,即這公共資源的分配過程必須是民主參與、自主管理、公共監督等。以這公共化標準,我們當然反對目前國家機器官僚式、從上而下的威權、專家式的掌控管理。
我們雖然了解社福團體的民間服務只能局部性地有限解決民生困苦,但這些自發投入的社福團隊之服務熱誠、專業技術等都是公民社會最可貴的公共資源,我們當然會與這些社福團體積極合作、更會珍惜、借重社服團體的服務專業與經驗。唯有真正有心投入、有能力自主管理這些社會服務的公益團體,才能將可貴的公共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而杜絕官僚體制的顢頇。因此,我們當然認為,社福團體的專業服務,乃是落實公共化路線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社福團體的服務,唯有在公共化方向下來運作才有其客觀正面意義。一方面,社會需求公共化意味著社會有更充足的公共資源,來提供給社福團體來擴大服務。另一方面,唯有在總體的社福政策下,越多的自主性、專業性社福團體,才能將公共資源做到最有效運用,才能真正革除國家體制與官僚的僵化作業,才能更有效率地解決民生困苦。
一言以蔽之,公共化路線要求一整套社會福利政策、法案的通過與落實;其次,在這整體性的社福政策方向下,公共化路線乃是推動、鼓勵各方自主性社福團體以專業、熱誠來落實這社福服務工作。這樣,真正想做事的民間社福團體才有更多的社會資源與政策支持來從事社福工作,另一方面,在民間社福團體的自主管理下(即公共化),這具體的社福工作才能擺脫了官僚、國家威權、恩庇式的利益運作。
三、北歐式的社會福利國家不正是公共協的公共化訴求嗎?公共協的公共化抗爭就是要建立這類社會福利國家嗎?
答:北歐式社會福利制度的確做的很好,公共協今日高舉的社會基本需求無一不在北歐式社會福利範圍之內,而且運作的很有效率而公正。但問題是:北歐式的社福制度難以在其他社會重新複製。
首先,北歐社會社福體制之根本基礎在於高稅率,他們的企業營所稅與個人所得稅四十年來,都在40%-45%(一度還高達50%)之間。而這是因為該地區的左翼工運歷史悠久、力量強大,幾乎與他們資本主義同步成長,連普選選的資產階級民主制度,也是在左翼運動領導下爭取到的,所以他們一向能充分運用群眾壓力來向資本家、政黨施壓,迫使對方妥協而通過各種社福法案。其次,北歐企業都是佔據全球分工鏈的壟斷、先進位置,能有極高的壟斷利潤,所以才有足夠退讓空間來承擔高稅率。
上述兩條件,缺一不可。以此來看,台灣社會有哪一點可以相比呢?
台灣左翼、民眾力量一向微小的可憐,對資方、政府毫無影響力。而台灣資本主義一向是依附於先進國市場來生產,賺取相對微薄的代工利潤,不靠壓榨勞工、大幅減稅、破壞環境等手段,連資本積累都有困難了,根本沒有願意去負擔高達40%以上稅率。
更嚴酷的是,北歐社會福利國家模式之所以無法複製,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在全球資本主義結構中的壟斷、先進地位,是排他性的,是獨一無二的,否則就不是壟斷地位了。也就是說,一旦他們這些國家佔據了這結構性地位,除非是取代他們,否則就沒有其他國家可以同時、同樣地佔據這壟斷地位了。能夠佔有壟斷利潤的資本主義國家,就那麼幾個少數先進國,所以北歐式的社福制度,也只能在這些先進國內出現,而非能普遍性的在其他後進國、半邊陲國家中運作。
附帶一句,事實上,北歐國家社福制度還能繼續多久,已在面臨越來越嚴苛的現實考驗了。隨著北歐資本主義的平均利潤率不斷下降,企業獲利不斷衰退趨勢下,他們今日社福制度的經濟基礎也勢必會不斷的在銷蝕中。
四、公共化路線的物質基礎,乃是政府或社會要有足夠資源來滿足社會需求,但當前資本主義經濟正陷入困境中,又哪來多餘的社會資源呢?那公共化路線豈不是非常虛浮嗎?難道公共化路線只談治標方法(解決民生困苦),而不談與治標密切相關的治本問題嗎(資本主義經濟前途)?
答:這是一個非常好,而且是根本性的問題。
但這問題是建立在兩個假設上。其一,公共化路線從來只有短期目標(滿足社會需求),而從未有長期、終極目標與願景(如何解決資本主義困境、提出新的社經體制來根本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其二,公共化路線的實踐過程中,短線目標與長期目標(如果有的話)彼此乃是片面割裂的,即短線工作的實踐不會與長期目標的達成有實質關係。
唯有這兩個假設能成立,這問題的質疑才有道理。但,公共化路線從來沒有這兩個假設。
相反的,公共化路線一開始就是在長期目標下來提出中短期目標,在終極願景下來提出中短期的工作實踐。我們的公共化協會簡報檔中的公共協角色圖,就已很明確地標示我們終極願景乃是:建立無階級壓迫的公民社會、中長期目標是建立左翼聯合戰線來掌握政權、而短期目標則是進行基本需求公共化抗爭與培養幹部、進步左翼力量。這三大不同階段的目標,正反映了我們短中長期的努力方向。
換言之,我們當前階段的工作,恰恰是為了下一階段的工作發展而進行。短期、中期與長期目標之間的工作,都是整體聯繫、有機相連,絕非是毫不相干。
落實來說,我們目前的公共化抗爭主要目的,除了滿足基本需求外,更重要的是要鍛鍊左翼幹部能力、發展左翼進步力量。讓左翼幹部、進步群眾能多方地真正實踐出自主管理、理性而批判的認識、民主討論與決策的經驗等等(這些都可在當前多元社運實踐中得到鍛鍊,如果運動場域中有深入溝通與整合平台的話)。這些抗爭實踐的經驗的累積與鍛鍊,就能讓越來越多進步群眾提昇自己政治能力與水平,越來越成熟的能掌控國家機器、實際運作出一個真正成熟、理性的公民社會。
簡言之,我們今日每一項的抗爭,都是要鍛鍊出群眾更深刻能力,都是為了來日能整體轉換當前體制而努力的。所以,我們短期目標雖僅限於社會需求公共化,但它卻是在長遠政權與社經體制轉換目標下而進行的。我們的短期目標從來就是整體聯繫到長遠目標上。
那麼,面對當前資本主義困局,公共化路線之終極目標又將如何解決呢?
首先,我們從來不寄望於資本主義經濟真能解決目前基本需求的問題(尤其是台灣的現實條件,更無法與西歐社會福利國家相比),也不以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來當作解決民生困苦的條件。
如前述,我們進行公共化抗爭,主要與長遠的目的,在於培養自己的政治力量來取代當前政權與社經體制。若未來公共化抗爭有相當大壓力能迫使政府接受我們的要求(稅制改革、提供社會資源),那我們就會壯大本身群眾力量,並繼續更深化、擴大社會公共化的訴求。另一方面,如果由於台灣資本主義困難而使得政府無法改革稅制、提供社會資源,那只會使得現階段的抗爭更加尖銳化,社會矛盾更加劇發展,我們就要更加緊腳步來培養進步力量了。
一句話,我們從不將資本主義視之為真正解決台灣民生困苦的根本因素。解決台灣民生困苦的根本之道,在於:台灣進步力量本身的發展、台灣進步力量能否自己建立一個理性公民社會。
資本主義的核心問題在於:社會財富之積累乃是以私人資本的邏輯來運作 ,而這運作邏輯雖有技術層面的理性,但卻是終極價值與結果的非理性、而且是毀滅式的非理性。所以,一個真正理性、公益的公民社會是與資本主義社經體制不相容的。公共化路線若貫徹到底,我們當然要提出另一套現實可行、新的、社經體制。
這新的經濟制度,名稱可暫定為「市場社會主義」。簡單的說,我們一方面保留市場機制、雇用勞動以及相應的資本運作,但另一方面,我們則揚棄了私人資本、私人資本家角色(並非絕對、全面),不再讓私人資本的利潤掛帥來主導社會整體資本投資與運作。
這可行的體制,不僅符合公義要求(即社會應盡量照顧弱勢者,而不以優勝劣敗的「公平競爭」或利潤掛帥的方式來決定資源配置),而且也能有效率標準,有利潤(在新體制中,這不再是私人利潤而是社會財富)產出。市場與計畫是並存的。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見兩本專書,《論市場社會主義》羅莫爾著,(2005,聯經);《超越資本主義》 施偉卡特著,(2006,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我們目前正在這方向下,積極討論並會提出具體可行的模式來就教於各方。
總結來說,公共化路線當然可以解決當前民生困苦的問題,但解決的良藥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基於另一套更合理、更可行的社經體制的公民社會。公共化路線的由短期至長期目標的發展,均有其一貫的聯繫,往這終極願景而努力。
答:一、社福團體與政府資源若希望以社福團體之民間服務來解決普遍性質的民生疾苦,坦白說,是非常不符合現實的。簡單的說,脫離了政府資源的提供,台灣幾乎沒有一家社福團體可以自主存活,更別說是提供社福服務了。
台灣幾乎所有社會福利型NGO的經費來源,其最大的比例乃是向政府爭取服務案之收取勞務服務費(按服務案件量來計酬),其次就是社會捐獻,其三是政府補貼輔助(如舉辦某些公益服務專案之政府輔助),其四才是這些NGO團體的公益買賣收入。
據我們對社福界工作經驗的了解,一般說來,勞務報酬大約佔了百分之五十~七十(或更多);社會捐獻平均百分之二十多;政府的特定輔助約有百分十幾;最後許多中小NGO團體根本沒有自己公益企業的商業買賣,如某些大型團體的商品買賣收入,也僅約百分之十(而且往往低估成本)。以台灣幾個最會募款的社福團體,其社會捐獻的比例也不超過總收入的40%多。這客觀事實,難道還不足以說明NGO團體自己非常有限的力量嗎?
換言之,若非NGO團體自己扮演非常廉價勞工(以低於市場相同職位工作的薪資與工作付出),連賺取最大宗的收入(勞務服務之報酬),台灣NGO團體連自己存活都不行,還談什麼去提供社會福利資源給更窮困的民眾!
但,更重要的是,NGO團體之所以還會有服務報酬收入,正是由政府社會局的社福預算所發給。也就是說,本來是應由政府負起的社會福利照顧的責任,現在卻轉嫁由民間社福團體來實際承接,以自己專業、熱誠投入、自我壓榨的辛苦勞動(你問問看這些社工就會知道)來大幅降低人事成本方式,以擠壓出更多一點點的社會福利資源來照顧更窮困的人罷了。
分析到最後,其實我們今日看到的NGO社福團體之所以有能力提供社福,本質上不過是換一個手,還是由政府資源(社福經費預算)所撥付的啊。沒有政府資源來提供給社福團體,社福團體不僅無法提供窮困民眾服務,甚至連養自己都養不起啊!
二、社福團體的服務與社會總體政策寄望於社福團體的服務來解決民生疾苦的看法,更根本性的缺失是:社福團體的服務工作,基本上,都只是局部性、治標性、防堵性的社會工作,而非針對社會結構性、整體性、根本性的病徵來根治的。
例如,許多照顧貧窮家庭的社福團體(如針對兒童福利、單親家庭、貧困孩童教育等社福團體),他們所能提供的不外乎輔助教育費、午餐費、志工家教、照顧家中老弱人士等。這不僅是在量上,只能是杯水車薪式解決一小部分民眾的部分需求。即在嚴格的身分條件限制下,只能針對社會最弱勢者(如符合二級貧民以上的標準)來提供有限社福服務,而且這些社福,遠遠不能解決根本性、長遠性的問題。
例如,貧困孩童、貧困家庭真正需要的不僅僅是每週一次的志工大哥來家教、免費午餐,而是全部小孩的教育費免除、升學無壓力、12年國教、偏遠地區教育資源的重分配,如廣設偏遠地區的高中(讓偏遠地區小孩不必長途跋涉到城市來上學,有相同好的教育資源來學習等),有更開放、公平的教育學習機會等等。
換言之,不僅是最弱勢的貧困民眾需要社福,而且是一般中下階級以下的民眾都需要一般性的社會福利,包括了生態環境公共化、醫療健保公共化(台灣藥價黑箱作業與暴利一直是嚴重問題)、教育公共化、媒體公共化、大眾運輸公共化等。
這些基本、普遍性與根本性的公共利益,有哪一項不是當前至少高達七百萬人民眾(最低兩等分之家庭收入者,他們不是連日常生活開銷都入不敷出就是儲蓄率僅有7.13)所迫切需求? 但這些占總人口的30%貧困與次貧族群民眾的基本需求, 難道可以透過社福團體的服務工作來普遍滿足呢?
這些更根本性的公共化利益訴求之滿足,難道不是需要透過社運抗爭來落實為普遍性的社福政策才能做到嗎?若是如此,那這就正是公共化協會的努力方向!
所以要解決中下階層民眾之民生困苦,唯有透過總體性的社會福利政策,才能做到;也就是說,戰後北歐社會福利國家為代表的社會制度,才能解決民生困苦。因此,要批評公共協提出的社會基本需求公共化之抗爭道路是錯誤、是走不通的,那其他唯一的可能選項只有社會福利國家,而絕非以民間社會福利團體的社會服務方向來解決。
但在全球資本主義體系裡,做為後進國、半邊陲國家的台灣,是幾乎不可能成為北歐式的社會福利國家(參見第三題的回答)。
二、社福團體的服務乃是民間自主的實踐,它擺脫了國家官僚操控與顢頇的行政效率,這種社福團體的社會服務,難道不是能更有效解決民生困苦嗎?為何公共協的公共化路線卻是要訴諸於國家機器呢?
答:公共協的公共化路線,雖然是以整體性的社會福利政策、整體性的政府體制來提供主要資源為目標,但公共協的公共化路線卻絕非是國家主義性質、絕非要以傳統的國家體制、官僚科層的運作來解決民生困苦。
公共協之所以標榜公共化而非公有化,乃是強調:我們不僅主張社會主要資源應是公有化,否則社會無從進行公共分享,而且我們尤其注重這公有資源的實際運作過程是否能公共化,即這公共資源的分配過程必須是民主參與、自主管理、公共監督等。以這公共化標準,我們當然反對目前國家機器官僚式、從上而下的威權、專家式的掌控管理。
我們雖然了解社福團體的民間服務只能局部性地有限解決民生困苦,但這些自發投入的社福團隊之服務熱誠、專業技術等都是公民社會最可貴的公共資源,我們當然會與這些社福團體積極合作、更會珍惜、借重社服團體的服務專業與經驗。唯有真正有心投入、有能力自主管理這些社會服務的公益團體,才能將可貴的公共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而杜絕官僚體制的顢頇。因此,我們當然認為,社福團體的專業服務,乃是落實公共化路線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社福團體的服務,唯有在公共化方向下來運作才有其客觀正面意義。一方面,社會需求公共化意味著社會有更充足的公共資源,來提供給社福團體來擴大服務。另一方面,唯有在總體的社福政策下,越多的自主性、專業性社福團體,才能將公共資源做到最有效運用,才能真正革除國家體制與官僚的僵化作業,才能更有效率地解決民生困苦。
一言以蔽之,公共化路線要求一整套社會福利政策、法案的通過與落實;其次,在這整體性的社福政策方向下,公共化路線乃是推動、鼓勵各方自主性社福團體以專業、熱誠來落實這社福服務工作。這樣,真正想做事的民間社福團體才有更多的社會資源與政策支持來從事社福工作,另一方面,在民間社福團體的自主管理下(即公共化),這具體的社福工作才能擺脫了官僚、國家威權、恩庇式的利益運作。
三、北歐式的社會福利國家不正是公共協的公共化訴求嗎?公共協的公共化抗爭就是要建立這類社會福利國家嗎?
答:北歐式社會福利制度的確做的很好,公共協今日高舉的社會基本需求無一不在北歐式社會福利範圍之內,而且運作的很有效率而公正。但問題是:北歐式的社福制度難以在其他社會重新複製。
首先,北歐社會社福體制之根本基礎在於高稅率,他們的企業營所稅與個人所得稅四十年來,都在40%-45%(一度還高達50%)之間。而這是因為該地區的左翼工運歷史悠久、力量強大,幾乎與他們資本主義同步成長,連普選選的資產階級民主制度,也是在左翼運動領導下爭取到的,所以他們一向能充分運用群眾壓力來向資本家、政黨施壓,迫使對方妥協而通過各種社福法案。其次,北歐企業都是佔據全球分工鏈的壟斷、先進位置,能有極高的壟斷利潤,所以才有足夠退讓空間來承擔高稅率。
上述兩條件,缺一不可。以此來看,台灣社會有哪一點可以相比呢?
台灣左翼、民眾力量一向微小的可憐,對資方、政府毫無影響力。而台灣資本主義一向是依附於先進國市場來生產,賺取相對微薄的代工利潤,不靠壓榨勞工、大幅減稅、破壞環境等手段,連資本積累都有困難了,根本沒有願意去負擔高達40%以上稅率。
更嚴酷的是,北歐社會福利國家模式之所以無法複製,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在全球資本主義結構中的壟斷、先進地位,是排他性的,是獨一無二的,否則就不是壟斷地位了。也就是說,一旦他們這些國家佔據了這結構性地位,除非是取代他們,否則就沒有其他國家可以同時、同樣地佔據這壟斷地位了。能夠佔有壟斷利潤的資本主義國家,就那麼幾個少數先進國,所以北歐式的社福制度,也只能在這些先進國內出現,而非能普遍性的在其他後進國、半邊陲國家中運作。
附帶一句,事實上,北歐國家社福制度還能繼續多久,已在面臨越來越嚴苛的現實考驗了。隨著北歐資本主義的平均利潤率不斷下降,企業獲利不斷衰退趨勢下,他們今日社福制度的經濟基礎也勢必會不斷的在銷蝕中。
四、公共化路線的物質基礎,乃是政府或社會要有足夠資源來滿足社會需求,但當前資本主義經濟正陷入困境中,又哪來多餘的社會資源呢?那公共化路線豈不是非常虛浮嗎?難道公共化路線只談治標方法(解決民生困苦),而不談與治標密切相關的治本問題嗎(資本主義經濟前途)?
答:這是一個非常好,而且是根本性的問題。
但這問題是建立在兩個假設上。其一,公共化路線從來只有短期目標(滿足社會需求),而從未有長期、終極目標與願景(如何解決資本主義困境、提出新的社經體制來根本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其二,公共化路線的實踐過程中,短線目標與長期目標(如果有的話)彼此乃是片面割裂的,即短線工作的實踐不會與長期目標的達成有實質關係。
唯有這兩個假設能成立,這問題的質疑才有道理。但,公共化路線從來沒有這兩個假設。
相反的,公共化路線一開始就是在長期目標下來提出中短期目標,在終極願景下來提出中短期的工作實踐。我們的公共化協會簡報檔中的公共協角色圖,就已很明確地標示我們終極願景乃是:建立無階級壓迫的公民社會、中長期目標是建立左翼聯合戰線來掌握政權、而短期目標則是進行基本需求公共化抗爭與培養幹部、進步左翼力量。這三大不同階段的目標,正反映了我們短中長期的努力方向。
換言之,我們當前階段的工作,恰恰是為了下一階段的工作發展而進行。短期、中期與長期目標之間的工作,都是整體聯繫、有機相連,絕非是毫不相干。
落實來說,我們目前的公共化抗爭主要目的,除了滿足基本需求外,更重要的是要鍛鍊左翼幹部能力、發展左翼進步力量。讓左翼幹部、進步群眾能多方地真正實踐出自主管理、理性而批判的認識、民主討論與決策的經驗等等(這些都可在當前多元社運實踐中得到鍛鍊,如果運動場域中有深入溝通與整合平台的話)。這些抗爭實踐的經驗的累積與鍛鍊,就能讓越來越多進步群眾提昇自己政治能力與水平,越來越成熟的能掌控國家機器、實際運作出一個真正成熟、理性的公民社會。
簡言之,我們今日每一項的抗爭,都是要鍛鍊出群眾更深刻能力,都是為了來日能整體轉換當前體制而努力的。所以,我們短期目標雖僅限於社會需求公共化,但它卻是在長遠政權與社經體制轉換目標下而進行的。我們的短期目標從來就是整體聯繫到長遠目標上。
那麼,面對當前資本主義困局,公共化路線之終極目標又將如何解決呢?
首先,我們從來不寄望於資本主義經濟真能解決目前基本需求的問題(尤其是台灣的現實條件,更無法與西歐社會福利國家相比),也不以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來當作解決民生困苦的條件。
如前述,我們進行公共化抗爭,主要與長遠的目的,在於培養自己的政治力量來取代當前政權與社經體制。若未來公共化抗爭有相當大壓力能迫使政府接受我們的要求(稅制改革、提供社會資源),那我們就會壯大本身群眾力量,並繼續更深化、擴大社會公共化的訴求。另一方面,如果由於台灣資本主義困難而使得政府無法改革稅制、提供社會資源,那只會使得現階段的抗爭更加尖銳化,社會矛盾更加劇發展,我們就要更加緊腳步來培養進步力量了。
一句話,我們從不將資本主義視之為真正解決台灣民生困苦的根本因素。解決台灣民生困苦的根本之道,在於:台灣進步力量本身的發展、台灣進步力量能否自己建立一個理性公民社會。
資本主義的核心問題在於:社會財富之積累乃是以私人資本的邏輯來運作 ,而這運作邏輯雖有技術層面的理性,但卻是終極價值與結果的非理性、而且是毀滅式的非理性。所以,一個真正理性、公益的公民社會是與資本主義社經體制不相容的。公共化路線若貫徹到底,我們當然要提出另一套現實可行、新的、社經體制。
這新的經濟制度,名稱可暫定為「市場社會主義」。簡單的說,我們一方面保留市場機制、雇用勞動以及相應的資本運作,但另一方面,我們則揚棄了私人資本、私人資本家角色(並非絕對、全面),不再讓私人資本的利潤掛帥來主導社會整體資本投資與運作。
這可行的體制,不僅符合公義要求(即社會應盡量照顧弱勢者,而不以優勝劣敗的「公平競爭」或利潤掛帥的方式來決定資源配置),而且也能有效率標準,有利潤(在新體制中,這不再是私人利潤而是社會財富)產出。市場與計畫是並存的。這方面的討論,可參見兩本專書,《論市場社會主義》羅莫爾著,(2005,聯經);《超越資本主義》 施偉卡特著,(2006,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我們目前正在這方向下,積極討論並會提出具體可行的模式來就教於各方。
總結來說,公共化路線當然可以解決當前民生困苦的問題,但解決的良藥不是資本主義,而是基於另一套更合理、更可行的社經體制的公民社會。公共化路線的由短期至長期目標的發展,均有其一貫的聯繫,往這終極願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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