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化是工會的最佳防腐劑

星期五, 9月 07, 2007

潘欣榮

這次中華電信工會會務人員對於工會主事者提出勞資爭議,引發社運圈探討會務人員和工會究竟是何種關係?有人主張應該在工會內部爭取勞動權益,另有人倡議以伙伴關係超越勞資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回到社運份子參與工會工作的初衷,分析這雙重關係。

建立什麼樣的伙伴關係

長期以來,異議性社團的年輕學生、或者是社運份子,認同工人階級是變革社會的關鍵力量。在畢業後,期待能將過去所學的運動理論與現實的工人運動相結合;部分的工運工作者透過進入工會、成為會務人員來實踐自己的理想:促進台灣階級意識的抬頭。

然而,缺乏左翼運動的傳統,使得台灣的工人階級運動,往往淪於土法煉鋼,在實務經驗中摸索前進的方向。工會的組成份子,不外乎工會幹部、基層會員、會務工作 者。部分社運份子的做法,就是藉由會務人員的工作,著重在與少數「工會主事者」建立關係。若是採行與個別領導建立起伙伴關係,自然得隨著 領導層的好惡起舞。

然而,問題來了,與工會主事者建立伙伴關係,就能達到提昇工人階級意識的目標嗎?答案是未必,甚至在勞資利益衝突的關鍵時刻,工會領導背叛、棄守鬥爭立場的 先例也不少。箇中道理很清楚,工會領導的權利既然來自於會員,唯有讓基層工人意識到堅守階級立場的必要性,並且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才能維持工會的進步 性、避免腐化。有心推動工運的社運工作者,應是在工人隊伍中,尋找更多階級立場堅定的工人骨幹,與他們一同爭取建基於工會內部民主之上的伙伴關係。

會務工作者身分的侷限

當然,也有許多社運工作者,抱持著比工會主事者更激進的階級意識,甚至在勞資鬥爭時,採取更堅定的立場。然而,不可諱 言,即使會務人員相較於會員,可以掌握更多訊息或者抱持比工會主事者更進步的想法,想要把意見公開表達給會員瞭解,也會受制於受雇者身分、非工會會員的雙 重限制。身為受雇者的會務人員,與工會主事者抱持著不同立場時,是否能有一個民主的平台來辯論對錯?倘若工會主事者祭出處罰、甚至解雇,那麼工會幹部與會 務人員之間的勞雇關係,反倒是扼殺內部民主的凶器了,也更不利於基層會員聆聽更多對其有利的建議。

從工會民主化談會務人員工會


表面上, 「會務人員工會」是符合勞基法的雇傭關係,但這個工會卻有別於一般建立在勞資剝削關係的工會,因會務人員工會並非獨立於其服務的工會之外,而是積極參與並 推動工會內部的民主。相反的,如果會務人員工會,僅侷限於自身的勞動權益,卻忽略爭取工會進步幹部與基層會員的認同以及最初投入工會工作的初衷,難保不會 落入自外於工會的處境,孤立無援。一個進步會務人員工會,包括具有堅定的階級鬥爭立場,其具體任務包括:

1. 結合更多階級立場堅定的基層工人:只有階級立場堅定的會員才能確保工會不會腐敗。有更多進步的工人骨幹,才能打造階級意識堅定的工會組織。

2. 支持並促進工會基層的民主化:這是確保上述工人骨幹可以自由言論、自主行動的權利,也是防止工會墮落的最佳防腐劑。

3. 推動工會內部的民主:會務人員除了期待其所服務工會的會員能支持此工會成立,更應意識到會務人員工會不僅是維護自身權益,更應將現實的鬥爭與工運發展的願景結合起來,並尊重會員的討論與決議,積極為推動工會內部民主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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