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左翼的基本理念:私人財產權與社會公共利益(下)

星期四, 5月 17, 2012


本文上篇指出,台北士林文林苑建案(都更案)之王家抗爭的社會議題,乃是國家機器以缺乏正當性的法令,蠻橫地透過公權力全力配合建商私人資本利潤的開拓,而強制剷除障礙。對於「惡法亦法」行政強權與私人資本共同開闢資本利潤空間的政策與手段,我們當然應批判抗爭。

但這反對私人資本利潤與國家強權結合之立場,乃是目前台灣左翼者僅有的基本共識而已。


若 我們進一步追問:此案例中捍衛王家房產是否有合理基礎?是否符合反對資本主義的基本目標?那左翼社運圈內就開始有基本的歧異了。這歧異的焦點,源出於私有 財產與公共利益的關係到底是什麼?左翼者如何看待、處理這關係? 本文之下篇將首先深入討論這些問題,以釐清左翼若干基本理念。


一、保護私人產業對抗私人資本?

毫無疑問的,這次抗爭民眾所努力保護的對象,並非是集體性的社區資源或利益(如小合作社或具有集體記憶的社區文化古蹟),而是非常私人性質的家族物業(王 家)。因此,在非常基本的客觀性質上,這次抗爭乃是為了保護一個特殊私人產業利益來對抗以尋求龐大利潤的私人資本的對抗。

換言之,我們首先要思考的問題是:左翼運動者應為了對抗私人資本利潤的運作(如此案的建商利益),而支持一個特殊私人產業利益來抗爭嗎?是否抗爭的目標固然正確(建商資本利益),但抗爭的基礎卻大有疑問(因為這不過是私人利益而已,而非公共利益)?
如果我們僅以表面上的左翼基本原則(所謂公共利益)來分析,支持王家保護私人產業抗爭,顯然不是公益的範疇(私人產業與公益何干?)。然而,這結論雖基本正確,但卻是非常粗糙的看法。這結論不會引導左翼運動能有更長遠的生機發展。

如 果左翼一貫以這種簡單的二分法(私人利益相對於公共利益)來分析社會現實的矛盾,長遠來說,這會嚴重地限制左翼運動者的運動視野與思考資源。這事件其實包 含許多細膩、相互牽扯、相互矛盾的點點面面,而要作為一個宏觀視野卻心思細膩而靈活的左翼運動者,就更需在此案例中虛心學習。

二、私人產業與個人價值選擇

讓我們調整一下焦距來微觀這事件的多元面向。首先,以目前的資訊來看,王家顯然並非是所謂的釘子戶,以拒絕加入都更案計畫來迂迴爭取更大的私人房產利潤,而是基於王家幾代對此家族產業的生活情感下的個人價值選擇,而拒絕建商、市府將其納入都更案來改建。
換言之,王家所要捍衛的並非是私人資本利益,而是個人文化價值(歷史情感、家族生活的認同)的選擇。他們所要求,並非要阻擋這都更案或都更政策,而是將其私人產業排除在這都更案之外罷了。那麼,我們應否支持或尊重這非資本利益的個人價值選擇?

其 次,既然這是個人價值選擇自由的尊重,那在此案例中,顯然其他已簽字同意都更案執行的同區37戶(自己的房子更因此而被拆除),那他們的個人價值選擇也有 相同於王家平等的自由選擇權利啊!那為何抗爭民眾只選擇性的捍衛王家個人權益,而同時排除了其他住戶相同的個人自由權利呢?也就是說,我們如何處理這是眾 多個人價值選擇之間的利益衝突呢?
對這兩個問題,左翼運動者或可提出以下的理性答案。在一個左翼的公民社會裡,左翼政權若以公益之名而必須剝奪的唯一或基本個人權利,不是個人所擁有的財物(生活資料)而是私人資本。所以,只要王家捍衛的家族產業只是作為他們家庭生活所需,原則上,左翼者當然應予尊重。

而 且,一旦在資本主義社會的國家機器與私人資本相結合,為了赤裸裸的資本利益而來鎮壓非資本利益的個人價值選擇時,左翼當然應該介入抗爭。這種為了保護個人 價值選擇權來對抗資本利益的抗爭,一方面既能直接暴露資本利益與國家霸權的猙獰面目,另一方面更突顯出左翼者是能夠充分尊重多元價值的選擇──只要這價值 選擇不是資本利益的選擇。此其一。
但,若是尊重多元價值選擇,則眾多個人的不同價值選擇往往就會有嚴重的價值衝突;在這王家案例裡,王家的個人選擇顯然嚴重妨礙、甚至侵犯了同區37戶其他住戶的價值選擇權益,其計安出?

答案是:目前的住戶間的利益衝突實導源於北市府都更案的惡法操作,毫無透明、公開機制與審議民主的程序,建商只需1/10原住戶同意即可開始申請推案,在建商急於求利推案下,住戶彼此之間當然無法有長時間的協商討論,共擬彼此都能妥協的利益均衡方案。

所 謂衝突制度化、程序化,就意味著這類多元價值利益的衝突,只要去除掉資本利益掛帥、操控的局面,在彼此平等、理性協商下,其實是可以有相當大的運作空間來 化解。我們可以合理的想像,若這是在左翼公民社會裡,出現了類似王家與同區其他37家彼此價值選擇有極大衝突時,在沒有建商私人資本的操控下,不僅左翼政 府可以以社會基金方式出面收購這些願意出售物業來整建一個新面貌社區,同時王家亦可在尊重多元選擇的社會價值下,能全身而退而保留自己的物業。

當 然,這新社區是否值得重新整建、王家是否可享有「特權」而不納入都更計畫等,都是要透過住戶、公民積極參與的都市計畫委員會與開放而民主的政府,共同透過 審議民主來達成。這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卻是解決多元利益衝突目前最佳的理性方式。可想而知,這種多元平等參與、全面開放的審議民主,只有在沒有私人 資本的運作下才有最大可能實現。反對資本主義、推動審議民主、由民主程序中實踐公共性,這才是左翼運動者解決類似王家案例的最佳方向。

三、私人資本與私人財產

最後一個基本概念,尚待討論:即,私人資本與私人財產的區別與關係。

在 這次王家抗爭的議題討論中,幾位左翼運動者已針對私人資本與私人財產的關係提出相當啟發性的論述。有些左翼者認為:左翼反對私人資本,但不應反對個人擁有 其私人財產;但,有些左翼者則指出,如果個人財產之市場價值很高,如豪宅、鉅額存款等,私人資本與私人財產之間界線就很模糊了,例如豪宅難道不會出租嗎? 鉅額存款難道不會是投資資本?若是如此,支持捍衛私人財產,到最後豈非就等同於支持私人資本?

這疑問,其實是過度僵化於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了。馬克思並不是無區別的反對私人擁有財物,財物本身(不論它有多龐大)並不足以成為資本主義,而是特定的社會生產關係(私人擁有私人生產工具並以來來進行僱用勞動;兩者缺一不可)才會塑造出資本主義。

也 就是說,在原則上,只要左翼者能嚴防私人佔有生產工具並以此來進行僱用勞動的生產關係,則任何個人擁有多少私人財物都是可以的。但,這當然只是一個基本抽 象原則,在實際上,擁有鉅額貨幣、豪宅,客觀上當然會有太多誘因與條件,輕易轉化為資本了(投資事業、出租獲利等)。這也是為何左翼著名學者,曼德爾,當 年就力倡未來社會主義社會應廢除貨幣(因為積累儲存太方便了,只是帳面上的數字),以免客觀上讓個人容易積累財富而成為資本積累的溫床。

筆 者個人對此有所保留(但目前尚無有力的反駁論述),筆者更傾向於一個真正能大力發展的市場社會主義,在這社會經濟體制裡,雖然還是有商品交易(但絕非全面 商品化)、貨幣流通(但基本上沒有股票市場),但卻沒有一個私人資本家、一個私人資本企業,因此沒有人是在私人資本邏輯下來勞動生產。在這運作下,可想而 知,基本上不會有人成為巨富(如微軟的蓋茲),沒有人會擁有過多、不成比例的私人財富。所以,上述的私人財富會輕易的轉化為私人資本的必然性,應不會存在 了。(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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