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國營事業的社會功能

星期五, 6月 10, 2011

■姚欣進

在過去國民黨政府的威權時代,台灣資本主義的發展,在各方面均離不開黨國體制的主導與操控。即使在1965年後,台灣在當時國際新分工的契機下,決定政策轉向由進口取代改為出口導向的產業經濟,公部門開始逐漸消退,但台灣的國營事業或準國營事業(實質由官股控制)還是採取與民營企業的垂直分工,國營事業佔據以國內市場為主的產業上游關鍵,而開放中下游讓民間企業接手經營,台灣的石化業(由上游的煉油到中下游的提供塑膠原料與塑膠製品的加工產品)就是如此譜下了「台灣經濟奇蹟」的一章。

批判國營事業的歷史背景

台灣這種公私企業利益分贓的均衡態勢,大約維持到1980年代末期。在1987年,當時國民黨行政院長俞國華喊出了「國際化、自由化」的新方向,不僅意味著台灣將逐漸開放市場管制,讓全球資本自由進出台灣(尤其是金融市場),而且更代表著台灣公部門將逐漸退出市場,透過公司化、釋股民營化的手段讓台灣經濟更全面地由民間企業接手主導。行政院旋即於1989年成立「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小組」,開始強力推動民營化轉型。

國民黨政權當年會如此政策大轉向,原因在於政權與資本利益的結合。自1949年以來以至於1990年代的整整40年的國民黨在地化過程,實質上正是台灣社會全面資本主義化時代。到了1980年代末期,國民黨政權與本土大資本家集團、地方菁英都已建立了長期的利益交換、分享關係與制度化運作後,國民黨政權才可以在政權行使上由過去獨斷者的角色轉換為主導者姿態,不斷讓台灣籍政客、實力人物進入權力核心。這代表著國民黨所掌控的經濟利益、國營事業等,已時機成熟可以服從市場規律、資本利益,而徹底的民營化了。

民營化的訴求,也鮮明地反映了民進黨長期以來的資產階級性格。由民進黨所主導的台灣民主運動,從一開始就在政治上與經濟上表現出一般私人企業、資產階級意識型態的政治要求。一方面,她針對威權體制提出了民主憲政的批判,另一方面,她也針對國營事業體制提出了幾乎是全面民營化的訴求。

這兩大要求,時至今日,實已成為兩黨之共識(雖然還有某些部份程度差異)。換言之,為了要拯救台灣資本主義江河日下的困局,徹底的、放任式市場經濟,讓私人資本得到最大商機與利潤,讓政府只做個最小程度的市場秩序管理者,正是新自由主義經濟政策的要點與思維方式。

國營事業必然效率低?

近日,有關政府效能低落與民營化不彰居然扯在一起,就是一個鮮活的例證。由於國外機構對台灣「政府效能」評估指標有所下降,主流媒體立刻響應,要求政府應加速民營化,不要再延宕不決。

然而,政府效能要大幅改進,與是否將國營事業全面轉型為民營企業根本無關!新加坡政府就是一個政府效能高而能將國營事業經營得有聲有色,從而帶動整體經濟高度發展的正面範例。

根據學者近期研究,新加坡在東亞金融風暴後的10年內,更加速發展國營事業、政府主導的政聯企業(政府持股比例至少6成以上),在整體社會市場中的佔有絕對主導性。目前新加坡的政聯企業掌控了國家「約近10%的產值,以及股票市場中約24%的資本額 」,但由於政府國營事業與政聯企業能有效而專業化經營,帶動了新加坡傳統華人家族私人企業的進步轉型,也造就了該國經濟實力不斷提昇(見李宗榮助理教授與施奕任博士候選人之論文,〈發展型網絡演變路徑的差異:比較台灣與新加坡的公、私部門間企業網絡的變遷〉,《問題與研究》,第48卷第4期,民國98年12月)。

新加坡政府當然不是民主政府(這點我們毫無保留必須批判),但只要一個能依循民主政治的政府團隊,有其遠見與魄力,則政府效能與國營事業、與整體經濟發展之間根本沒有矛盾,反而是相輔相成!

國營事業的社會功能

國營事業還有另一層更重要的社會價值;即,能針對民眾日常生活的基本民生需求,以社會資源共同承擔成本的方式,來提供低廉價格服務。

社會的基本需求,如糧食、水電、到大眾交通,不能完全交由私人資本企業經營,因為一旦這些基本需求與私人資本利潤有衝突時,被犧牲的往往就是社會基本需求了。如果這些攸關民眾基本需求的事物供應,乃是屬於社會共有而以國營事業的形式來運作,那麼,只要我們國家體制已是在民主監督下,這國營事業的客觀功能就是服務於公共利益的經濟活動。一旦市場失靈時,這些國營事業就會成為不可或缺的平穩物價、調節民生需求的機構。

一言以蔽之,國營事業,對穩定民生物價、滿足民眾基本需求有著無可取代的社會功能。

(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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