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論

星期四, 3月 03, 2011

■林子暉

2011年2月25日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政府將針對房價炒作與高價品同時課徵「奢侈稅」,行政院長吳敦義更進一步指示,針對兩年內短期轉手的非自用住宅,課徵奢侈稅。

外 界期許課徵奢侈稅能有打房的成效,期待能透過課徵高達15%或10%的稅來抑制房屋買賣的投機行為。台灣普遍房價近年來爬升驚人,雖有2009年市場疲軟 的短期波動,但漲幅比例仍一度高達18.9%(2009年數據),尤以台北縣市新店、永和等菁華地帶高達32%,最為驚人。其中,台北市購房痛苦指數竟高 達11.1,中產階級4口家庭須不吃不喝11年方能買的起一間30坪的中古屋。相對於台灣10年來個位數的薪資漲幅與2010年平均失業率高達 5.21%,令人心寒。


治標?治本?

雖畏於高房價所起民怨,政府信誓旦旦表示本次打房策略,將針對的短期炒作行為進行抑制,但誠如天下雜誌與部分主流媒體所評析(註1),要治炒房絕非靠奢侈稅,而牽涉土地增值稅、地價稅與房屋稅等稅基謬誤。

如每年最高累計稅率僅千分之55的土地增值稅,並以公告土地增值作為稅基,造成為數不少的建商樂於在菁華地段「養地」,待地價上揚,再大興土木蓋起一般小百姓買都買不起的豪宅。誠如上述所論,房價炒作絕非全然為投機客買空賣空所致,因此奢侈稅不僅無法治本,連標都沒得治。

但細究以上論述,可發現土地增值稅雖杯水車薪,難以撼動房價上漲的大趨勢,縱使加上地價稅與房屋稅,仍屬壓抑異常市場現象的「你哄抬,我課稅」消極作為,僅針對蓄意炒作行為反覆下藥,卻不見高房價的巨輪無邊無際。

以台北市為例,其房價與實際社會購房能力脫鉤的問題絕非近年獨有,20多年前的無殼蝸牛運動所爭論的問題,如今又老戲重唱,可見一斑。

以台北都會區為例,房價的差距就算完全剔除短期炒作的因素,長期走勢仍甚為驚人,在新自由主義的學者專家眼中,是為自由市場的價格反應,都會區完整的公共建設與資源,較佳的生活條件就業機會,自然吸引人口集中,進而影響房價,或造成菁華地區房地產必為稀有財。

持 此論者,根本扭曲政府掌握公共資源的根本意義。所費不貲的都市公共建設如捷運等,70%以上是受薪階級繳的稅,卻同時對私人資本大開方便之門,如販售國有 地與都市更新政策等,私人資本將本求利自然拉升房價,甚至不需蓄意炒作及可坐享其成,內湖、新店等新都會區,遠雄、華固等建商身影就是鐵證,而新興都市, 如大台中市等都可預見。

更為諷刺的是,為政者深知不動產市場在全球資本循環的重要性,無此何以吸引對岸資本大舉進駐。面對民怨卻也少不了下 幾劑猛藥:2008年青年購屋浮上檯面後,接連提出青年購屋貸款的優惠,去年五都大選前,財政部更一口氣提供2千多億的優惠貸款。看似抒解民怨的社會福 利,實為左右開攻將公共稅收轉化為私人資本。

拿一帖藥

究其根本,不僅稅制須大幅的改革,也應進而支持新的都市建設思維;政府 絕非鋪橋造路後就待各家瓜分,而是將公共建設結合大規模社會住宅或公屋規劃,以公共交通、學校與醫療等建設結合公共社區規劃,將公共資源分配給真正需要的 社會大眾,於此基礎上不僅可以滿足公共建設的區域均衡,更可發展在公部門的協助下進行社區自治培力,規劃社區自治委員會做為公民社會良性發展的基礎,遠勝 於私人高級社區牆內牆外兩樣情。

以上所論絕非空談,新加坡公屋政策自1964年開始,雖在社區自治培力上仍因其政治結構而有所侷限,但其公 共硬體建設的完整性與承租制度,都非僅止於救貧的社會福利,遑論遠勝於去年台灣於社會住宅標籤化的爭論。若不能以此突破私人資本宰制下的房屋市場,就算再 多的空屋規劃為社會住宅以供承租,都難以抵擋無限制追逐利潤的私人資本最終將高達47%的房市泡沫指數(註2)吹破。(台灣公共化協會成員)

註1:天下雜誌2010年7月452期。
註2:房貸和投資者收入的比例,簡稱為「泡沫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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