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化協會Q&A(問答集)

星期一, 1月 25, 2010

2.1 公共協是什麼性質的團體?它是NGO團體嗎?社運團體或政治團體?能否以一句話來定義公共協的角色?

公共協既是一般定義下的NGO團體,也是台灣社運團體之一。對公共協來說,這兩方面角色是相輔相成,整體有機地結合在一起。
一方面,公共協主要工作是有關公共化之各項社會議題的規劃與倡導;這類工作直接涉及到各項公共政策政策研擬、分析,以及與社會各社團、各社區等人脈資源的深入互動與廣泛合作。因此,在客觀運作上,公共協必須以社團法人的NGO角色身分,來在體制內進行這類的工作。

另一方面,與一般常見的NGO團體不同,公共協工作方向不僅是就單獨議題、特定社會權利來倡導,也是更廣泛、更根本性地針對核心議題、核心社會矛盾的關鍵來進行議題倡導與抗爭資源的整合工作。

因此,公共協不僅是一個社運團體,而且是一個特殊角色的社運團體。我們會根據社會基本需求公共化的客觀現實與自己能力與條件的評估,來積極主動來開發新議題倡導,也樂意配合各方社運團體或NGO來執行專案。在這多元抗爭的時代裡,公共協乃是一個依憑其專業能力來支援、開發各多元議題抗爭的服務團隊。

若以一句話來界定公共協,就是:公共化社會議題的多元抗爭服務隊。

公共協不是嚴格意義下的政治團體,既非政黨、也非政團。但,社運力量必須與政治權力結合才能落實直接民主,所以公共協所從事的社運抗爭,長遠來說,無可避免地必須透過間接形式來參與政治事務(例如以專案支援方式幫理念相同的其他社運朋友競選、參與泛左翼的政治聯盟等),以期能以直接民主方式來徹底落實公民社會。

也就是說,若客觀條件成熟,公共協不排除支援、參與與公共協有著相同公共化之社運理念的社運團體,共組政治聯盟來更有效地實踐公共化訴求。但這政治力量的發展,乃是基於對社會需求與價值多元公共化之社運抗爭的延伸。

2.2 公共協的運作方式是什麼?有何特色?
現今,各項社會議題持續在台灣社會當中發酵。做為一群關心台灣社會未來發展的隊伍,盡其所能的協助經營各項社會議題的社會運動團體、組織工作者、民眾們,當是一項基本任務。

何以盡其所能呢?而更能將有限資源、時間、精力投入在當前協助或經營之議題當中。這不僅須借助管理科學當中專案管理的技術,SOP、SWOT評估等管理技術也將被沿用以組織我們的工作。以更能有效的開展我們的觸角,更深刻的了解台灣社會的繁複面貌。

這也將是公共協在運作方式上,有別於目前台灣其他各社運團體之處。

公共協的活動形式,除了目前一般習見的社運抗爭模式外,如動員群眾街頭遊行與各式造勢活動之外,如記者會、行動劇等,將廣泛涵蓋了議題抗爭的全面策略規劃與執行上的細膩操作。

公共協除了內部小組對各議題的深入分析、全方位的策略規劃,以及與相關各社運團體、NGO等深入的抗爭合作或配合工作外,也包括了對外辦理或參與各式論壇、座談會、公聽會、記者會等,以及動員不同性質群眾的抗爭活動。

2.3 公共協有特定的政治立場嗎?特定的政治屬性嗎( 如左翼、革命左翼等等)?

以現有的一般政治標籤來說,由於公共協對資本主義經濟有基本批判並追求公共化,所以公共協基本政治立場可說是泛左翼,即基本反對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並開放追求另一種公義性的社會經濟體制。

也就是說,在反對資本主義經濟體制的前提下,公共協本身並不追求任何一種特定的社經體制,如傳統的社會主義國家(如過去的蘇聯與中國)。

因此,公共協並非是革命社會主義團體,也不會宣稱或界定自己是那一類特定的社會主義團體。
依據公共協的宗旨,公共協的核心訴求在於社會基本需求、多元價值的公共化,所以只要這些訴求能落實,則能滿足這些訴求的社經體制就能被公共協接受。

公共協之所以反對資本主義體制,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而在於:資本主義的市場邏輯根本難以滿足公共化的基本訴求。

2.4 公共協對當前重大的政治爭議問題,如統獨問題,有特定的立場嗎?

公共協有些成員對統獨問題有既定看法與論述,但這僅止於個人意見而已。在公共協的內部來說,統獨議題乃是開放議題,不應有既定(即使是個人所認同的)結論,來要求成員有共同一致的立場。

這是因為,公共協主要任務是處理各社會議題抗爭,而非嚴格意義下的 政治議題。

況且,即使統獨立場不同的社運各方團體,其實都可在許多台灣內部的社會議題上,有實際合作的必要。公共協既然是社會議題抗爭服務隊,就當然不應以非工作範圍內的議題立場來排斥主要工作的合作機會。未來,公共協應扮演好這社運合作與整合平台的角色。

2.5 若要參加公共協,作為它的成員之一,有什麼基本要求、條件?

任何有心加入之人士,最基本希望能對於本組織的理念有充分的了解,以能釐清自我是否能認同並擁有一定的熱誠。

也就是說,任何人,不論其宗教、政黨或其他背景,只要認同上述公共協之宗旨與願景,並願意與大家一起合作奮鬥的成人,都可成為公共協夥伴(正式加入的程序,還須公共協擬定章程正式通過後來運作)。

我們希望任何加入的人士都能在參與中得到正面的成長,所以相較於今日的學識與能力,我們更看重的是往後與夥伴的凝聚,對議題的關注並能親身「進入」議題的經驗,和對於社會公正價值的追求等。

因此任何想加入的成員,其能力、年齡、學經歷都不是重點,只要在能認同公共協理念大方向的前提之下,並且不破壞公共協的集體行動,我們尊重成員間對於某些議題所保有的不同價值判斷。而公共協也希望能和所有加入之夥伴增加運動經驗,拓大生命視野,和各方面實際能力的精進,以求團體和個人的共同成長。

2.6 對於年青人來說,參加公共協對他們的生涯發展有何益處?

台灣社會變遷迅速,在未來,不論你將進入哪一個產業謀求生路,幾項核心能力卻是除了專業知識與技術以外,更是做為一個成熟的個人需要掌握的能力:如精闢分析與論述能力、細膩流暢的行政能力、良好人際互動關係、自我學習能力、驚人的抗壓性、無法取代的創意等等,年青人才有真正條件來在職場上生存而且持續發展。

以此來看,公共協主要業務工作所帶來的經驗歷練,都非一般剛進職場、處於低階工作環境的年青人所能享有的。

例如,如何在不同團體間,折衝樽俎地說服他人、凝聚共識,就是絕佳地鍛鍊年青人論述分析能力與人際互動能力。即使一位年青人未來走向媒體或學術界,這段時間的分析與論述功夫之核心能力的鍛鍊,必將是不可或缺的自我資源。

又例如,如何在逆境中,克服各類困難、發展出新的運動資源等等,都在在鍛鍊著年青人的抗壓力、創意與自我學習力。而在議題倡導、論辯的場合中,年青人會遭逢主流社會菁英,如學者、媒體與立委等,如何為自己立場有理地辯護、如何了解主流菁英的能力與思維等等,這都是人生智慧與應變能力成長的大好良機。

換言之,如果你抱著與公共協相同的理想,而有渴望自己能不斷成長、鍛鍊自己的核心工作能力,相對來說,公共協將是你最好的工作鍛鍊與成長的選擇。

2.7 公共協以什麼原則、方式來進行它的內部討論與決策?成員彼此的互動關係應如何?
公共協為一民主的左翼組織,在每一場重要的運動之前,相對輕者如委託者的拜訪與其他組織的訪探,重者如任何實際運動之前,內部皆會進行相應的討論。

每次的討論,不論其重要與否,內部成員的發言權皆應皆完全相等,並訴諸於理性的溝通與完全的透明,避免寡頭私議與黑箱作業,同時透過議程的規劃管理和時間的拿捏,來維持議論的效率。

公共協的任何決議不是簡單的多數決制,而是團體透過真正成熟的民主表達所得出的共識。 我們認為,民主乃是平等參與討論的程序,在這平等討論程序中,讓最好意見能出現,透過深入的理性溝通與說服來獲得大家的同意(即審議式民主)。

這種審議式、共識決的民主,其代價將是較花時間來討論、來說服彼此,但這本身卻是無可取代的理性溝通與彼此學習成長的過程。

有時為了事務處理的時間緊迫性,而不得不停止繼續討論,而訴諸於當下的表決,但這只是權宜之計。公共協將以上述審議式民主為原則來處理、決策團體的重大事務。

公共協的成員彼此間不但是理想上的夥伴,亦要能是生活上的好友,才能確保彼此能有友善和協的溝通氣氛,減少不必要的摩擦,以保證所有的決策都能府合團體與運動的最大利益為前提。
2.9 公共化理念有何新意?過去社運界類似公共化的主張、甚至政治聯盟等共同宣言等都有人提出,為何不與其他有此見解的團體共創?有必要自己創立嗎?

據我們瞭解,至今為止,台灣進步者所提出的公共化理念,相對於我們對公共化概念的解釋(如區分公有化與公共化),還是較片面、零散,並沒有系統化、全方位地提出直接民主、社會承擔、無階級壓迫等核心概念。

若將目前其他團體所提出的公共化論述,拿來與公共協之公共化理念來作對比,應會發現,雖然大方向類似,但彼此的差異其實還是很明顯的。例如,公共協列舉了社會基本需求,明確要求這些需求都應公共化,也列舉了多元價值的公共化訴求,更明言公共化是公民社會的基本運作基礎,而且公共化是走向無階級壓迫(廢除資本主義私有資本)的必要手段。

迄今還未有任何一個團體或個人,如同公共協將公共化訴求作為整體社運的基本主軸與發展的大方向,並聯繫到更長遠的社會體制的改造上,即無階級壓迫的公民社會。

正因為目前還未有比公共協提出的公共化運動路線更全面而深入的說法,所以,我們才會以「拋磚引玉」的方式,期待讓這論述成為運動公共資源,希望各位有志者集思廣益在這基本方向下,共同團結、一起奮鬥。

一方面,當沒有比我們這塊磚頭更好的論述出現前,我們必須責無旁貸地提出自己的見解,讓公共化路線成為未來運動的公共資源。另一方面,當其他團體、或個人,提出比我們更好的路線時,我們當然應該見賢思齊、聞道則喜,讓更好的路線、論述來取代我們的說法。

群眾運動應讓最深刻而正確的路線來帶領,而任何團體、個人的路線提法,都必須放在這公共論壇之理性論辯的檢驗下,來判定出最好的路線來。任何團體,都是運動發展的工具而已。任何團體都必須隨時接受客觀運動發展的檢驗。這點,公共協當然毫無例外。

所以,我們今日提出公共化並在這基礎上來籌組團體,絕無先入為主地排除別的團體心態。相反的,我們熱切地渴望:有志者能不斷團結在最進步運動路線上---不論這路線是由公共協提出或有其他團體提出,只要它在運動論壇與實踐中,證明是最進步、最有效的路線。

2.10 公共協所提倡的各項社會需求公共化議題,絕大部份都已有許多團體在進行抗爭了,也累積了相關的資源與經驗,公共協為何還要特別創立呢?這豈不是與別的團體爭功嗎? 為何不以成員個人興趣、能力與關係,各自參與其他各專門議題的團體呢?

事實上,長期以來台灣社運已面臨無法突破的瓶頸,許多社運團體雖持續堅守抗爭角色,但抗爭的方式與議題倡導的手段卻難有新意。

普遍說來,大部份社運團體不僅面臨議題倡導無力、新血補充困難、群眾動員、社會募款日益困難的客觀局限,而且大都是單項議題抗爭,孤軍奮鬥而難有社會共鳴。即使有極少數議題抗爭獲得廣大群眾聲援(如樂生院)但卻淪於力量分散、焦點渙散而失去了凝聚廣大群眾運動的動能。這些都是無法否認的客觀事實。

上述現象,許多固然是客觀現實的限制,但要突破現況,更需要的乃是全新的議題抗爭運作模式。即,社運團隊必須對議題能有深入分析與邏輯論述,在策略規劃上,能有全盤掌控與效益管理,以及在執行過程中,對每一環節的細膩操作與靈活因應。

除此之外,社運團體必須將每一個單獨抗爭議題聯繫到整體公民社會的建立上,將每一個抗爭議題放到公共論壇、相互連結到其他相關但卻相異的議題訴求上,以求全方位地推動多元而整體的社運進步力量。

公共協是懷抱著這全新的視野與思維,來投入運動抗爭的。

我們若參與既定的議題抗爭行動中,當然不是去搶風頭(事實上,在這運動低迷的局勢裡,也沒有多少風頭可搶),而是以新的專業工作能力與取向,以服務隊的角色的謙卑心態來配合各方力量,以求能貢獻自己一己能力於這偉大的運動中。

以淺白的話來說,我們絕不是來搶地盤,而是來幫忙大家一起來開拓更大的運動場域、來一起激發出更大的運動力量。我們是運動抗爭的服務隊。

其次,為何不讓各成員來參加各個既有的社運團體,而要自己成立一個包含各項議題的抗爭團體呢?

簡單的說,我們絕不排斥各成員參與各特定社運團體;事實上,我們許多成員都已是各社運團體的一份子或主要幹部了。之所以有必要,另行在各社運團體之外,成立一個綜合性的多元議題抗爭服務隊,主要理由已如上述,這乃是因為我們期待以目前成員的多元背景與能力,並在精確地效益掌控下,不僅提供某些特定議題抗爭所需的專業幫助,更計畫透過公共協的運作,將各方資源與力量有效地整合起來,以在各單項議題抗爭時,能發揮最大綜效。

台灣各議題抗爭的當下場合,固然是針鋒相對的單項議題抗爭,但若直接抗爭的力量是站在全方位的社會進步力量與各方資源基礎上,則這單項議題抗爭就不再是勢單利孤的抗爭活動了。但要做到這片面、單項抗爭與整體、多元資源的聯繫,就需要有如公共協這樣能在社運力量中穿針引線、整合溝通的中介團體,以其專業能力與深遠的運動眼光來擔負這整合任務。

台灣社運圈不缺一個單項議題的團體或個人,但卻迫切需要一個能整合各方資源、發揮綜效、謙卑服務各議題抗爭的服務隊。以此來看,公共協的創立,有其無可否認的必要性。

2.11 台灣社運團體都有長久歷史背景與人脈關係,作為一個新團體,公共協如何讓他人接納,並發展出積極合作關係呢?

答案很簡單:誠意與專業。

公共協要充分表達我們是議題抗爭服務隊,我們參與運動抗爭、與其他社運團體合作的目的,乃是提供我們專業服務,彌補不足之處,以讓這抗爭能更有效率、更有成果。我們是為運動而服務的,這是我們的誠意;而我們是有能力來提供不一樣的服務,這是我們的專業。

如果我們以實際的行動來表達上述的誠意,再以專業能力來貢獻運動抗爭,這既不會有資源分配顧慮,更有助於運動抗爭的發展,還會有那些社運團體拒絕我們呢?

作為議題抗爭服務隊,我們若參與已在抗爭中的議題活動時,當然會以配合、輔助的角色來與其他主責社運團體共同推動議題抗爭的工作。我們將是這些主責社運團體的合作者、配合者。

若是這議題是由公共協所新開發,或由公共協重新整合,則我們會積極尋求相關社運團體、社區居民等的合作與支援。我們的角色會略有調整為主責者,但我們依然是各方社運團體共同運作的中介者、調解者,合作者。

我們相信,以我們的誠意、專業與配合者、合作者與中介者的角色運作,應會與各方社運團體發展出緊密的運動關係。

2.12 各社運團體的確需要一個整合平台,但這應是各團體自動自發的合作結果,目前也沒有一個團體有這資格來出面號召成立這整合平台。公共協才剛成立就要扮演這角色,怎能讓別的團體接受呢?

必須強調指出:公共協不會不顧現實的出面呼籲大家以公共協為中心,成立一個社運團體的整合平台。

這既然是運動的整合平台,就意味著這平台只能在實際運動抗爭中、實際合作與互動中,才能逐漸成熟與落實。這絕非是一兩個團體或個人出面呼籲或開個會、簽署書面聲明就能真正完成的。
但公共協願意以自己的工作角色,在運動中不斷努力來創造出未來能出現整合平台的客觀條件。既然整合平台是在實際運動工作需要時才會逐漸成型,而公共協的工作,就是穿梭在多元議題抗爭場域中,不斷整合各方資源的方式來進行單一議題的抗爭,因此,公共協客觀的角色功能就是不斷在塑造、搭建這整合平台讓各方團體能集思廣益、相互支援。

也就是說,以公共協多元議題抗爭服務隊的特有運作方式來看,公共協客觀上將會是唯一的社運團體,積極地、持續地、一貫地進行社運資源整合工作。如果公共協的運作模式能夠通過現實的考驗,這就客觀反映了公共協已能提供這整合平台了。

整合平台的確不是口頭呼籲就能成功的結果,它必須歷經運動實際運作的考驗,而這考驗也同時是公共協本身運作的考驗。公共協未來是否真能運作出這迫切需要的整合平台,這將是公共協未來的運動考驗。

2.13 在未來,公共協如何界定與處理它與政府單位、一般NGO(非社運團體)、社福團體、或政黨的關係?

首先,我們與政府的關係應是多重、多面向的,既是抗爭者有時在特定工作上,則是合作者;而在實際運作上可以分割處理。

政府本身就有不同機構、單位,各有不同利益角色,也與社運團體、 NGO會有不等的互動關係。

在一些針對政府必須提供公共化資源的訴求時,如教育公共化,或改訂基本公共政策時,如基本工資調升、稅改政策,公共協當然是扮演抗爭團體。但每項議題抗爭往往僅針對特定的相關單位,如勞委會、財政部。

但在爭取某些屬於研擬計畫或執行專案時,如替某些弱勢社福團體或機構爭取政府社福專案執行計畫時,而由公共協撰寫企劃書時,客觀上我們就是政府某一單位的間接合作者。

前者例子是公共協主要抗爭角色,而後者例子則是公共協未來爭取財務收入的方式之一。這兩者可以分割處理。

當然,公共協財務收入的專案工作絕不會以違背既定的公共化宗旨為前提。

其次,對於一般NGO、社福團體,我們的重點是爭取專案服務的機會。由於這類團體的性質在於社會服務而非社會抗爭,這些專案工作性質與內容,主要是單純的專案規劃與執行建議而已,而非社運抗爭的策略規劃與執行。因此,我們爭取這類工作,主要是拓展人脈關係與財務收入。我們的角色,也將是單純承接服務案件的合作角色。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