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長期僱用方案

星期一, 12月 21, 2009

企業實習方案的兩萬二千元(俗稱22k)的確拉低了台灣的薪資水平,讓所有失業者的起薪標準都降成兩萬二。對這錯誤的政策,我們除了要求政府道歉外,究竟應如何提振已被拉低的薪資水平?

可能的說法,一種是期待所謂的「愛心企業」,在兩萬二之外給予更高的加給。

另種是要政府推出「第二次企業實習方案」,並將每人薪資的補貼總額超過兩萬二。

但兩種方法事實上都不可行:前者是從九月前的情況,斷定企業不會願意多花一毛錢。甚至較惡劣的老闆還會威脅:不要得寸進尺,小心我關門!後者則需面對政府已負債十二兆,促產條例等減稅措施更讓政府入不敷出,結果是很難再增加企業實習的名額,更不可能為此提高補貼總額、而惹來公平性爭議。

所以,究竟如何讓那76%仍在找工作的大學「應屆失業生」得以就業?

首先,政府應先承認「企業實習方案」的錯誤性,同時提出「政府長期僱用方案」取代之。由政府直接僱用畢業生與中高齡失業者,工作內容則以社工、長期照顧、環保等社會基本需求、公共服務產業為主。

其次,逼政府推出「政府長期僱用方案」,應調高基本工資到23870元(論述參見「調漲基本工資的正當性與可行性」),並由政府帶頭採用。

潘欣榮/教育公共化連線

1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