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環保,需要給財團誘因嗎?

星期日, 5月 18, 2008

距離新政府上台恰好一週的今日,若新政府真的「愛台」、要推動有利環保的「建設」,我們需先問:「這是對誰有利的環保政策?」

潘欣榮

在中國時報2008.05.12的社論中,長期推動綠建築的成大林獻德教授提出沈痛的呼籲:寧可不要執行綠建築政策,千萬不能讓「容積率獎勵綠建築」,造成子孫的浩劫(資材消耗、能源負擔、二氧化碳排放、交通超荷、公共設施不足、擴大城鄉差距)!

本文完整的介紹獎勵的惡果,但被暖化問題困擾已久的民眾勢必會問:「為何利益良好的綠建築,怎麼也會扭曲成破壞環境、圖利建商的政策?原因是什麼?未來類似綠建築的生態策略是否亦會重蹈覆轍?」

問題的根源,來自於臺灣政府必須面對京都議定書2012年的減碳壓力,但政府又不敢透過直接立法、要求建商對建材進行源頭減量、建築綠建築,甚至在空屋率超過30%、人民無力購屋的今日,直接限制炒作房市的新屋興建。

政府無法控制建商建屋增碳的同時,又得矛盾的面對國際壓力;於是,僅能一邊允許新建照、同時像是小媳婦般的拜託建商多少用點綠建材,而建商在看到綠建築已成為廣告商機的同時、食髓知味的要求拿綠建築換容積率,於是政府與財團一拍即合、推動立法。

財團以綠建築交換甜頭,其利潤不但一分不少;相對的,多數人民的生活環境卻更加惡劣。這是資本主義的「利潤」至上邏輯、有利潤才有環保,所以利潤第一、環保第二。

順應此邏輯,不僅綠建築可以換容積率、各工廠間排放CO2的剩餘配額亦可以交易、為刺激消費可以透過先砍大樹生產,再種小木弭補。讓人不禁感嘆:原來「環保」有兩種——「為財團利潤的環保」與「為解決人民生活環境的環保」!

要將環境扭轉回對人民生活有益的道路上,光靠知識份子的呼籲、個別官員的道德覺醒是不夠的。必須透過人民的力量與資本的利潤進行拔河,畢竟政府是人民的、環境是公共的,對基層人民有利的環境政策應優先推動、其次才考慮利潤的問題。

距離新政府上台恰好一週的今日,若新政府真的「愛台」、要推動有利環保的「建設」,我們需先問:「這是對誰有利的環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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