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平凡幸福的序幕---簡介「花東合作事業方案」

星期五, 12月 20, 2013




█潘欣榮
       ”花東地區,若能籌組「合作事業發展與創業中心」,透過草根性的合作事業教育推廣,配合由下而上的經濟規劃及專業輔導,重視合作金融與各類合作事業,穩定的在地經濟角色,強化經濟、社會、文化和教育功能,則能創造大量的「社員集體的社會型企業家」,成為花東永續發展的碁石。”
                                                                                                                                                ----編者按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78日裁定,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停工,然而消息傳到部落卻是正反意見參半,支持美麗灣的刺桐部落頭目楊再福認為:「刺桐部落因為沒有工作機會,導致年輕人外流,部落只剩下老人和小孩,然而,美麗灣已錄取90位員工、有50人上班,所以支持美麗灣,部落才會有發展!」
相對的,反美麗灣的抗爭者清楚的控訴讓美麗灣非法營運後,更多的投資開發案伺機而動,而族人雖獲得工作,但卻失去部落中人與人、人與海洋的臍帶聯繫,這樣賣地求生的工作不會長久、遑論尊嚴。但這說法卻難以對抗「有(工作)總比沒有好」的簡單現實論述。
於是支持、反對者反覆的交戰,其彼此的矛盾已道破今日台灣環境抗爭過程中,最重要且急迫的挑戰不是來自政府、財團,而是如何說服與抗爭者比鄰而居的鄉親。
面對中央政府無作為、地方政府和財團勾結,在地運動者固然需要抗爭以減緩破壞的速度,但如果無法提出另一套建設性、具體可解決肚皮生計問題的新經濟發展模式,那麼,台灣東部的海岸、或西部的良田,都將被財團見縫插針、鯨吞蠶食。
然而,除了資本主義的野蠻開發外,我們或許還有另一條發展道路,一條藉著東部發展條例的預算,提供部落在互助合作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族人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的出路。
合作是需要學習的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自立法院通過已整整2年,其中規範10400億的基金,將逐年撥付來建設花蓮。
而該條例第一條的立法理由中載明「花東地區之發展應重視公益事業及合作事業」,所以在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等在地團體[1]的積極奔走、連署提案後,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審查後,委由內政部社會司合作事業輔導科主責規劃「推動花東合作事業,強化地方產業發展方案」(以下簡稱「花東合作事業方案」),來推動花東合作事業,以下摘錄方案計畫,簡介如下:
具體來說,合作事業之事業成功有賴「由下而上」當地人參與之區域整體經濟規劃,如此規劃,可將在地知識(Local Knowledge )有效納入經濟規劃中。其主要精神在於以鄉鎮為單位,進行跨社之鄉級發展計劃,如聯合採購以降低成本、生產整合與調度、加工再製等。並依各鄉級經濟規劃為基礎,進行跨鄉之縣級經濟規劃,其內容包含共同需求及市場分析、合作金融、供應鏈合作規劃等。
合作社的本質,就是弱勢者結合有限的人力、物力,共同經營,以滿足社員共同需求的事業體,其目的不在追求營利,而在增進社員及所在社區的經濟社會福祉,具有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及共同分享的組織特色,是創造在地美好生活的優良企業模式。[2]
在花東地區,若能籌組「合作事業發展與創業中心」,透過草根性的合作事業教育推廣,配合由下而上的經濟規劃及專業輔導,重視合作金融與各類合作事業,穩定的在地經濟角色,強化經濟、社會、文化和教育功能,則能創造大量的「社員集體的社會型企業家」,成為花東永續發展的碁石。
而此系列教育推廣,將先以訪談、舉辦正式與非正式之地產業論壇展開,並研析花東產業特性並研擬花東合作事業發展之策略與規劃。
其次,需整理、翻譯國內外相關合作事業發展、教育等文獻,或引入國外以發展完成之合作事業教育體系(如西班牙曼德拉貢大學、委內瑞拉務實的合作社的遊戲教育)進行學習交流。
緊接著研發在地化、適合花東地區之合作事業教育教材與教學方法,並且結合在地產業,建立學員實習管道,發展合作事業教育認證系統。
當然,為了解決現實的生計、生存問題,這些教育絕不能是紙上談兵,所以針對已有合作經濟雛型的夥伴,協助做知識系統的建立,並建立SOP
另方面,對於有意願將經營體由私人轉為合作社的夥伴,則給予成立在地合作事業之「市場、財務、設備、人力」等評估分析與規劃。並依在地討論之規劃,進行客製化課程安排,提昇準社員之專業能力;遴選合適之幹部,成立合作事業籌備處。
並逐步協助取得融資、補助與設備,再發展各類合作事業包括農業合作事業、消費合作事業、「校園員生消費、理貨、勞動、利用、運銷、服務、住宅」等多元的合作事業。

留住人才是成功關鍵
因為相信人才是創造價值的根源,所以合作事業必須積極思考如何留住人才。在初期,人力會以同心圓的方式,分成「主辦單位的核心師資、種籽師資、學員或準社員」三個層次。
而第二年開始開辦合作事業教育種籽教師培訓,兩縣第一批各培訓15名來自各鄉鎮之種籽教師。並且開始於各鄉鎮舉辦合作事業培訓認證課程。受訓人員經過一定時數課程、檢核、實習後則可取得認證。建議政府機構在核發微型貸款、薪資補助時,優先考慮擁有合作證照人員。
動態的階段發展
更有趣的是,早年的社會運動往往是知識份子動腦、農民動手的二元切分,但根據台灣農村陣線的訪調報告、以及筆者近2年在花蓮的觀察,都看到「向土地學習」不僅是知識份子學習農民的傳統智慧。
更伴隨著網路、教育的普及,促使農民幹部與知識份子的角色,極可能在「核心師資、種籽師資、學員或準社員」間動態的流動。
舉例來說,在花蓮光復的邦查農場、瑞穗富興生態農場的農場經理,其本身不僅對生態、有機技術,有著能和東華大學教授對話合作的能力,更能將企業管理的精神,揉入部落人與人的互助價值中[3],更遑論用EXCEL等軟體製作生產計畫表,精準推算播種、移苗、收成的日期。
對於長期得以在資本主義中生存的微型經濟經營者來說,生存就是一切,除非對土地、農村感興趣的大學生、或外地來的「飄鳥族」農民等廣義的知識分子,能在實踐中提出讓技術型農民幹部感興趣、務實的新東西(如:將其既有技術再發揚、並創造社會價值),否則脫離現實的想法,都將在實踐或理性溝通過程中被淘汰。這是一種知識分子和農民在創意上的良性競爭,也是推動合作事業前進的關鍵驅力。
但這並不代表知識分子沒有價值,相對的,技術型農民幹部(種籽教師),有時不易直接成為合作經濟的同心圓核心,相對的,他需要一個橋樑的角色,不斷的轉譯、灌輸合作經濟的整體圖像,並與技術型幹部的實踐經驗相映證。
挑戰:利潤高,資本家就來了
當然,合作事業的發展的初期,勢必仍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底下和私人資本競爭,然而誠如目前台灣東、西部友善土地農民的共同困境,很難突破運銷的高成本、或被大盤商(販仔)壟斷的現實。
未來就算成立合作事業,只要有超額利潤,勢必會吸引財團禿鷹前來分食市場。正如同「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今日也得面對統一、永豐餘等有機財團的競爭,使得「用消費改變生活」的理想,必須面對社員阮囊羞澀、價格及便利性的現實掙扎。
但危機可以是轉機,或許藉由「花東合作事業方案」所促成更多花東在地的中小型合作農場,可以與北部的消費者之間,除了用金錢採購農產外,更可充分落實「時間銀行」的理念,由消費者以專業技術換工、或團體採購等方式,以更低廉的價格取得農產,而農民也獲得生活或生產技術的提昇。這絕非空想,而是已具體實踐在前述在花蓮邦查、富興的兩個農場中。
讓合作找幸福
在經濟動盪、日益複雜且令人困惑的時代,主婦聯盟合作社的「媽媽們」用簡樸、真誠的態度與生活,不僅用消費保障了飲食安全,更帶出一種能穩定家庭浮動心靈的價值。而今年他們更將這價值散播到全台,透過一系列『合作找幸福』的講座及工作坊,過去這樣的工作坊來的多是熟面孔,但現在卻有許多新夥伴。
這讓人不禁推測不只是全球暖化的物理氣候變遷,可能連資本主義的經濟氣候,可能也將被合作事業的經濟民主制給換上新妝。就讓我們期待「花東合作事業方案」揭開這實驗的序幕,開展出一條讓消費者與生產者共同過好生活的道路、一條擁有平凡幸福的路。而邁向平凡有時並不簡單,所以還有許多方向、論點需要更深入的補充、發展,未來筆者將繼續透過此專欄來討論。


[1]連署單位:中華進步利用協會、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公共化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花蓮樸門永續生活協會、味萬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幸福花東促進會、卡塔文化工作室。
[2] 本段節錄自:2013年主婦聯盟合作社『合作找幸福』講座&工作坊媒體新聞稿。
[3]詳見「從蘇花高到美麗灣,談環境抗爭邁向合作經濟的可能性」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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